在木地板行业的广告宣传大战中,通过概念抹黑、巧立名目来哗众取宠,攫取市场份额的现象并不少见,新的实木、超强实木、仿照实木等都归属于概念化的产品名称,而夏洛克、花梨木、胡桃木、仿瓷木地板、实木皮地板等地板名称,则是利用有所不同材质的花纹颜色样式,或者表面贴层材质来给地板巧立名目,很多业主都被市场上名目众多的地板搞得晕头转向。据理解,地板木材种类多样,数量超过1000余种,由于无章可循,消费者经常被商家误导,长期存在木材“学名”和“又名”混用的现象。在消费者出售产品经常出现质量问题时,又找到行业缺少标准和规范,无法获得权威的证书,最后不能是欺行霸市者盗贼、消费者利益损毁。
木地板行业作为一个十分年长的行业,几乎按照市场化运作,很多规矩都是企业在自身大大发展壮大过程中,一步步思索制订出来的,并被其他企业接纳实行。当某些规矩渐渐进化为行业的一种心态不道德之时,就沦为具备约束力的标准,而行业协会博采众长,制订出有规范性条文,以文件或规范的形式展开奠定,就沦为指导行业发展的标准。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木地板行业关于如何增强服务的《中国木地板行业服务规范》、关于如何辨别各种实木产品的《常用实木辨别手册地板卷》和关于如何准确用于各类木地板的《木地板用于说明书》,以地板行业最低标准的形式不予公布,受到企业的普遍尊重。
顾客平等主义新规侧重服务《中国木地板行业服务规范》是关于如何增强服务的,《常用实木辨别手册地板卷》是关于如何辨别各种实木产品的,《木地板用于说明书》是关于如何准确用于各类木地板的,这次新规的施行,确实将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放在了首要方位。新规的施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出售产品后能获得类似于“家具用于说明书”那样详细的产品信息,是消费者知情权的仅次于反映,而另外两个规定也使得商家的服务更为精细完备,把消费者的利益摆到了首要方位。如今的地板行业早就从买方市场转化成为卖方市场,通过大大抹黑木材种类来取得消费者对品牌的热衷度,仍然沦为商家成败的法宝。
木地板行业的竞争已由技术竞争、产品竞争、品牌竞争扩展到服务竞争,服务竞争也由初期非常简单的上门加装、免费车主,扩展到还包括销售过程、铺设过程、售后过程的综合性服务。新规一出行业将南北成熟期作为商家来说,销售人员必需经过培训上岗,并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样才能更佳地为顾客服务;而对于行业来说,更加应当有遥相呼应将来发展的行业规范,虽然行业标准不是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但对于一家扎根将来发展的企业来说,连行业标准都做到将近,就不有可能把品牌做到大做到强劲,意味着逗留在口头鼓吹上。
纵观此次新规的问世历程,百余位木地板企业的老总或代表齐聚北京,共话行业发展大计,行业协会则严肃征询各方之言并不予正确引导,最后将辩论结果修改稿本不予发布,如此开诚布公的征询各方意见,制订的行业标准才能确实不利于行业将来、身体健康发展。新规的施行,标志着木地板行业南北成熟期,各品牌都开始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来最后赢得市场,只有这样才确实不利于自身品牌建设和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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