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律师形象 今年4月,一则“低管性侵扰养女”新闻的曝光,让原本不为人所知的鲍毓明,沦为千夫所指。在舆论的持续注目下,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宣告,已为首牵头督导组回国山东,对鲍毓明性侵案的办理调查展开督导。
不仅如此,这位享有美国国籍的中国律师,逐步与多头全职开始挤压。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公布声明已与鲍毓明协商中止劳动合同。4月10日,中兴通讯官方微博也公布声明称之为,鲍毓明辞任独立国家非继续执行董事职务。
根据近日一份《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积极开展违规全职等不道德专项清扫活动的通报》,司法部要求自2020年6月25日至9月25日,在律师队伍中积极开展违规全职等不道德专项清扫活动。该通报收到之后,多地司法厅(局)已部署本地积极开展专项清扫活动。
盖住鲍毓明的简历,很更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人生赢家”的观感。1972年出生于的他毕业于“985”院校,获得中美两国名校硕士学历,享有教育部证书高层次海外求学人才,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等身份。
自1996年起,他先后在京津地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曾任美国思科、美国新闻集团、中国香港南华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还曾任中兴通讯独立国家非继续执行董事、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问题是,这些原本熠熠生辉的简历,此时早已显得“千疮百孔”。比如,鲍毓明的违规全职问题。
根据律师法,“律师不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一般情况不容许律师全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专门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虽然可以申请人全职律师执业,但必需合乎律师执业法定条件,并经所在单位表示同意,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审查。在司法部实施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全职专门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中,也有“律师在从业期间应该专职执业”等规定。对于鲍毓明来说,原本身份是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却兼任企业管理人员,并未将主要精力用作律师服务业务,似乎违背了律师法规中关于律师全职的规定。
不仅如此,鲍毓明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外国人。根据国籍法规定,我国不否认双重国籍,移居海外并获得外国国籍的人,将自动失去中国国籍。也就是说,鲍毓明从获得美国国籍之日起,就仍然具备中国国籍。
之前,国家外国专家局证书外国专家,也证实了鲍毓明的外籍身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将具备中国国籍作为甄选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这就意味著,一个外国人是无法获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当鲍毓明获得美国国籍后,之前的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沦为“无本之木”,遑论律师执业。 从司法部部署清扫工作看,类似于鲍毓明的情况难道不是个案。法律之所以禁令律师违规全职,说到底还是为了确保律师队伍的比较平稳,持续向社会输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执业律师如果能随心所欲全职,既有律师事务所的身份,又有多个企业高管的供职,很难想象,这样的多重身份下,能拿走多少精力投放法律服务。法庭上的他们,又能如何让被代理人坚信,违规全职会阻碍法律服务。
通过这样一次上下同步的专项清扫活动,不利于为律师队伍去除不显“杂质”,遏止违规全职之风。“需要在限期内主动辞任其他工作、需要合乎律师执业条件或者完全恢复中国国籍的,经抨击教育,可以未予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腾出了一定的尊重期限,也为清扫流经更加多情理性。
全力切削一支更加规范的律师队伍,最后将让公众进账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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